各市(州)、縣(市)科技局,長白山管委會社會事業辦,長春經開區科技局,長春、吉林、凈月、通化國家高新區科技局,延吉國家高新區企業服務管理局,各有關單位、企業: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 32號,以下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 195號,以下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現就2019年吉林省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企業申報時間為2019年2月28日至6月21日。
二、申報地點
企業紙質材料申報地點為吉林省科學技術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省政務大廳214室)。
三、申報范圍
在吉林省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
四、申報條件
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 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 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五、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注冊登記;
企業登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網址:ww. innocom. gov. cn)按要求進行注冊,審核通過后企業才可開展后續申報工作。本次申報之前已注冊并通過審核的企業(包括辦理其他業務時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注冊過的企業)不霸要重新注冊。
(三)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上傳附件的要求見附件1),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省認定辦,并向省認定辦提交下列紙質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及相關證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及相關證明)等相關材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以及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企業人員總體情況說明(含有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科技人員數量、科技人員的比例以及學歷結構等信息).全體職工信息表和科技人員信息表。企業提供的全體職工信息表、科技人員信息表均要包含職工姓名、崗位名稱、出生年月、專業技術職務、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和入企具體時間等8個方面的信息;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名單見附件2)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2016~2018年,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2018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和中介機構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鑒證工作申明書( 見附件3);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另,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進行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提交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的紙質“脫密承諾書”。
六、編制要求
(一)紙質申報材料須提供材料總目錄并標注頁碼范圍(參考樣本見附件4).
(二)紙質申報材料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須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與其它紙質申報材料合訂成冊。
(三)紙質申報材料須膠裝,正副本共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裝訂在正本中的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必須為原件(含防偽標識)。
副本中不需裝訂以下材料:
1.知識產權相關材料中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
2.科研項目立項證明;
3.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中的相關證明材料;
4.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相關材料中的相關證明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全體職工信息表和科技人員信息表。
(四)為減少紙張的使用,紙質申報材料盡可能采用雙面打印或復印。
(五)紙質申報材料須按本通知“五、申報程序”中“(三)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的1~8順序逐頁編排頁碼裝訂,加蓋騎縫章(企業公章)。
(六)紙質申報材料的封面應含有以下信息: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正(副)本標識、材料的總冊數(例如全一冊、共三冊等)、分冊號(例如上冊、第一冊等)和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封面的右下角)等(參考樣本見附件5).
(七)紙質申報材料中以下說明材料需要有企業名稱和日期的落款,并加蓋企業公章:
1.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
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
3.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
4.企業人員總體情況說明。
(八)紙質申報材料中的以下材料需每頁加蓋企業公章: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企業研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2.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企業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4.全體職工信息表和科技人員信息表;
5.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謝斌 梁克 李洪波
聯系電話: 0431-82752795 82752872 82752871
傳真號碼: 0431-82752871
聯系郵箱: 21668216250qq. com
附件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申報材料中上傳附件的要求
附件2: 2019年吉林省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報告資質的中介機構名單
附件3:中介機構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鑒證工作申明書
附件4:紙質申報材料正、副本目錄參考樣本
附件5:紙質申報材料封面參考樣本